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要求,現將浙江省《關于推進竹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內容、適用對象、注意事項、關鍵詞解釋、新舊政策差異等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竹產業橫跨一、二、三產,產業鏈條長、就業容量大、增收作用明顯,是山區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浙江是世界竹制品生產、加工、銷售中心之一,竹林培育和竹加工利用水平一直領跑全國,竹制品產量和出口額均居全國第一,為帶動山區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作出了重要貢獻。
近幾年以來,我省竹產業面臨環保整治、要素成本上升、外省競爭壓力等不利因素,出現竹材價格走低、生產成本上升、竹林拋荒增多等問題,竹產業面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困難。
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袁家軍書記、鄭柵潔省長,多次對竹產業作出批示,要求強化政策供給,解決好竹產業轉型升級的問題。因此,亟需制定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解決竹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推進竹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政策內容解讀
全文共有四條內容,分別為:科學布局竹產業加工鏈條、強化竹產業用地保障、加大竹產業政策供給、開展拋荒竹林調查和清理,其中第一部分“科學布局竹產業加工鏈條”和第四部分“開展拋荒竹林調查和清理”為常規性的工作部署或指導性工作建議,不涉及規范性文件的內容。
1.關于強化竹產業用地保障。用地問題是制約竹產業發展的最大瓶頸。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竹產業初級加工小微園區廠房設施應按建設用地辦理相應的征占用手續。今年上半年,省林業局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對竹產業初級加工小微園區和竹材分解點用地進行了調研,指導各地優化竹產業初級加工小微園區布局,并解決部分建設用地專用指標進行集中供地。對竹材堆放用地、曬場、貯存等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設施,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規定辦理林業生產設施占用林地審批,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允許利用上述設施開展竹材、竹筍的物理分解流程。
2.關于竹產業的相關政策供給。本文件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強化財稅、金融、獎補、保險和環保、行政考核、政府采購等政策保障。如,優先保障筍竹初級加工小微園區排污指標使用權,在畝均投資強度、產值、稅收、能耗等方面享受小微企業園政策,放寬“畝均論英雄”的考核要求;研究制定竹林流轉獎補政策,鼓勵竹林經營權股份化流轉,加快推進竹林經營向規模集約高效發展;加強財稅和金融支持保障,加大財政對林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明確竹產業初級加工企業享受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減免等稅收政策;積極爭取省產業基金扶持竹產業發展,重點是大規模消耗竹材的精深加工企業和初級加工小微園區;鼓勵各地擴大竹林的政策性保險覆蓋面,推動規模化經營竹林開展竹材價格指數保險;大力推廣應用綠色低碳循環的竹制品,鼓勵和支持竹制品生產企業成為浙江省政府采購注冊商,入駐政采云平臺。
三、適用對象
本文件適用于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各類竹產業企業、合作社、農戶等生產主體。
四、注意事項
無。
五、關鍵詞解釋
無。
六、新舊政策差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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